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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气的穿越
缥缈的紫萝 著小说主角: 聂怀桑 蓝曦臣 江澄 魏婴 温宁 蓝启仁 景仪 蓝湛 薛洋 蓝景仪
相关标签: 穿越 现代 对话 时空 影视同人 霸气 记忆 世界 小说 魏无羡
最后更新:2023/10/18 0:00:00
最新章节:霸气的穿越最新章节 17年21 2023-10-18
小说简介:老祖穿越的第一个世界开始了(1)2017年的中花现代世界。带着记忆的魏无羡,穿越不同时空。
内容摘要:满头银发的魏无羡和蓝忘机永远的沉睡了,蓝氏新宗主蓝思追尊,两人遗言,打造一幅水晶棺,两人同葬在乱葬岗的血池里。因魏无羡是人间鬼王,蓝氏等人抬着水晶棺,人间不能去投胎的厉鬼都阴身着尾随着送葬队伍,去夷陵乱葬岗[蓝景仪(魏宸)]:思追,你可感觉整个队伍,阴森森的[蓝景仪(魏宸)]:(他蓝景仪,别的不怕,就怕鬼,虽然有着阿爹的训练,但他依旧怕鬼)[蓝思追(温苑)]:有,从我们刚出云深不知处便感觉到了,我想,多半都是阿飘,毕竟阿爹是人间鬼王嘛![蓝景仪(魏宸)]:嗯,有道理。我怎么就忘了,阿爹的另一个身份,人间鬼王夷陵老祖。[鬼将军]:景仪不怕,这些你看不见的东西,他们不会伤害你的,我听见他们在哭[蓝景仪(魏宸)]:宁叔叔,别吓我,我胆小呀[鬼将军]:没有吓你,你是公子的儿子,身上留有公子的血脉,他们不敢靠近你。[蓝思追(温苑)]:景仪,真羡慕你是阿爹的亲儿子,如果有来世,我也要成为别爹的亲儿子,和景仪你做亲兄弟。[蓝景仪(魏宸)]:思追,你不也是阿爹的儿子么,虽然是义子,但凡我有的,阿爹也同样会给你准备一份的。越来越多的鬼物从四面八方赶来,玄门百家也赶到了。乱葬岗的走尸,凶尸,傀儡,鬼物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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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年21 第17章 年20 第17章 年 19 第17章 年18 第17章 年17 第17章 年16 第17章 年15 第17章 年14 第17章 年13 第17章 年12 第17章 年11 第17章 年10 第17章 年9 第17章 年8 第17章 年7 第17章 年6 第17章 年5 第17章 年4 第17章 年3 第17章 年2 第17章 年1 回溯 百年一争 成为一界之主就是白头了 特殊莲子还剩多少 反串 分身去拍戏,本尊到处玩 不换掉西装么 歧山清谈会3 崽儿的生日的号数 “花”与“猪”的区别。 歧山清谈会2 歧山清谈会1 别提那落跑家伙 不傲娇,生存不易 我师公这么牛掰的么。 炼化异火 紫色火焰 别说川渝话,头疼 先揍125年在说 蓝湛他们醒来 还丹术 保住地位的原因 破阵8 破阵7 破阵6 破阵5 破阵4 破阵3 破阵2 破阵 一个响指的事 为一人而疯狂 抱谁的“大腿”好 我是男的,男的。 大哥夫,你骗人的吧 姐,你看了多少本书? 多看书什么都懂 崽儿啊赖上神主去穿越 为什么温若寒不是你舅舅 什么!温若寒是我舅舅?1 锁灵囊 金如松复活3 金如松复活2 金如松复活1 配剑“新生” 坚果是谁 血莲花 懵圈的魏无羡2 懵圈的魏无羡 我们的称号 收服异火很难 异火在何地 败家藏书谁家藏书有异火的记载 师尊徒儿给你寻一缕异火 不带这么欺负笛子啊 “磨牙棒” 互怼 “闪瞎”别人眼睛的画 聊“美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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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舞漫天2015
“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这句话可以说是这些年来最流行的句子之一吧。从电影里,到书里,到歌曲中,再到我们身边人发的朋友圈里,我们总是能找到它的身影。在这样稍显浮躁的时代里,已经变得有些肤浅虚荣的我们似乎格外喜爱怀旧,格外喜爱怀念过去的我们,也格外喜爱这样美好的句子。就像在怀旧的同时,我们能看见很多年前的蓝天白云,看到许久前我身边人的笑脸,看到那时他们清澄的眼眸。
看完这本书,我恍然间好像又想起了另一本书——《莫负寒夏》。这两本书的剧情好像很相似,都是两个相爱的人因为利益、误会等种种缘故分开,最后又破镜重圆的故事。但是在感觉上它们又完全不相似。我总觉得,那本书的主角林莫臣和木寒夏似乎是在利益与爱之间挣扎,他们犯过错,将自己和彼此都弄丢过,但幸运的是他们最终找到了彼此,也找到了自己。而这本书更像是小野和寻笙站在一起对抗所有黑暗的故事。他们从来没有被黑暗污染过,“在利益中挣扎”也就无从提起。
其实这本书中的“反派”是最多的,从刚开始乐队里出卖兄弟的叛徒(我也忘了叫啥了),到后来决定单飞的张天遥,到出轨还阻挠小野和寻笙的岑至,不停想办法拆他们两人可以说是坏事做尽的李跃……许多许多。却也很少很少,少到只有一个。
他的名字叫欲望。
不只是对金钱的欲望,还有对名望的,对很多很多其他东西的。每个人都有欲望,这是毋庸置疑的。但问题就是,到底是你在控制自己的欲望,还是欲望在控制你。
其实说起来,这本书中根本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大反派。在不同的情节中,这本书中各色各样的人都陆陆续续地被扔进了一个名叫欲望的大桶里,有人还记得最开始时自己的目的与梦想,离开了这个深不见底的木桶,踏上了新的道路。有的人在其中沉沦,他们放弃了挣扎,也忘记了自己的梦想是什么,他们放空了大脑,只想着沉下去,沉下去,让欲望的水灌入他们的身体中,最终失去了自己,和这只桶融为了一体……
幸运的是,小野和寻笙从被抛下木桶的那一刻起到最后一直都保持着清醒。或许他们在向外走的途中失散过,但他们还是保持着清醒,不畏也不屑周围试图拉他们沉沦的人,最终寻找到了彼此,找到了离开的路。
我们也是。
每个人在成长与融入社会的过程中都会有欲望,有自己想要拥有的东西,但你不能被他们夺去自己的理智,夺去自己的灵魂。
多幸运啊,在不可避免的考验中,小野和寻笙从来都没有失去过自己,不管经历了多少事情,他们还是像初见时那样,他们的眼眸还是那样的纯净,他们的信念还是那么的坚定。所以我坚信,不管之后还会发生什么,他们都能这么走下去。
最后朝暮乐队集体站出为小野澄清,最让我讨厌的李跃也没有落井下石的情节让我几乎落下泪来。
他们是不是还能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在一起时的故事?他们是不是还能想起那时候好像年少轻狂的话与自己的梦想?
他们是不是还能想起那时的自己?
走失了没有关系啊,只要再找到回来的路。
“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这似乎是一句理想型的话,似乎根本不可能实现。
但是多幸运啊,不管经历了多少风浪的小野和寻笙从来都没有变过。
愿我们也一样。杰克的世界太复杂从来没有这么讨厌娱乐圈,不是讨厌明星,只是单纯讨厌他们的生活,出门逛商场岑野都要提前两天准备,让许寻笙怎么办?在一起后的生活怎么办?怎么可以为了发展星途就让许莫生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生活两年,最后功成名就了又回到湘城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来打扰她不幸福的生活,怎么可以这么过分,真的希望许寻笙离开岑野后,能有个人陪着她。既然将她视为心中的挚爱,又为什么将她伤的体无完肤。
丁大神写的好流比,很厉害,,看了这么多年的小说,这回真走心了,心都扎碎了,很伤心。🍬🦄Vc🐷最近刷微博刷到薛之谦的中分发型莫名觉得痞帅的他和小野形象符合本身又有歌手的身份个子嘛……
金主爸爸二营长,把我的意大利……面端出来,给友军尝尝你骂我,肯定是你不够了解我,因为那些了解我的都想打我!你这种人活在古代活该被浸……泡在幸福的生活气氛里。小时候我以为全世界都喜欢我,长大后我才发现是全宇宙!你是不是智…慧树上智慧果,智慧树下你和我。我长得这么好看首先我要感谢我爸妈要不是他们给了我一双好手,我能把自己P得这么美嘛!脑子是个好东西,希望你……用聪明的大脑说出更多鼓舞人心的话。昨天男神给我发短信说“今晚我家没人”,于是我去了他家敲了一个小时的门,果然没人!希望大家不要做一个抠门的人,因为门会烂的!海底捞的服务是真心好,上次我吃饭没带钱,还是服务员帮我报的警。你知道我为什么没能秒回你的消息吗?因为我正在和别的女生聊得火热。
来包番茄酱压压惊🍅喜欢小笙的气质,温柔恬静,却可甜可闲
野是狂热深沉,看似小狼狗其实小奶狗
其他人的性格特点也十分鲜明星莱飞铎很好看,岑野是个东北大老爷们,说话很爽快,让我一开始就对这个男主充满兴趣,女主许寻笙温柔恬静,身上透着一股让人难以诉说的气质,总的而言,这本书真心超级好看,其次是因为这是墨大的书,所以,支持支持
我觉得烧烤很好吃好看!用了一天时间来看这本书,感动!为什么一定要50字(我正处于心情低落阶段,想起自己还没有写书评,现在很丧)
王有一对相爱的情侣。他们约定至死不渝,永不背叛。一天,出了车祸。男孩为了救女孩身受重伤,就要死去。当死神来迎接男孩时,女孩哭着求他,留下男孩。死神说:“好啊,可你必须付出代价。你将会变成一朵花,直到100天后,你才能变回人类。”于是,男孩得救了,女孩就此失去音讯,变成了路边的一朵花。日子一天天过去。第99天,男孩从路边经过,身旁牵着一位陌生的漂亮女孩。漂亮的女孩子指着路边的那朵花,对男孩说:“好漂亮的花,能摘下来送我吗?”男孩笑了,随手摘下花,插在漂亮女孩的发间。花离开了根,渐渐枯萎。第二天,被漂亮女孩扔在路边。死神捡起了奄奄一息的花,对她说:“100天到了,现在,你可以变回人类了。”枯萎的花想流泪,却没有水,她嘶哑着嗓子说:“我不想回去了,求求你,让我永远做一朵花吧!”于是,女孩彻底成为了一朵盛开在路边的花。带着绝望,初春绽开,暮春枯萎,年复一年。第一年,她遇到了一个迷路的男人。身穿皮夹克,有着漂亮眉眼的男人在她身边驻足,蹲下,仔细看着她。“你迷路了吗?”花问。“没有。”男人说。“为什么你看起来这么迷茫?”“我把我的未婚妻弄丢了。”“你忘了她吗?”“我没忘,可我不记得她了。”“嘻嘻,那就去换一个呀!”男人的眉头皱了起来:“我会找到她。”“可你已经不记得她了。”“不知姓名,不知死活。可我会找到她。”花看着男人笃定的眼神,沉默了一瞬:“那……等你找到她的那天,把我摘下来,送给她吧?”“是。”男人终于微笑了:“她一定喜欢。”第二年,她遇到了一个奇怪的男人。一个月色朦胧的夜晚,有着一双尖尖的,雪白的耳朵的男人蹲在她身边,借着月光,细细打量着她。“你是妖精吗?”花问。“不,你应该叫我外星人。”男人说。“你在流泪吗?”“应该没有,我只是有些难过。”“你在难过什么?”“我想救我的爱人,可是一次又一次,我没能救回她。”“那就放弃呀,换一个就好了啊!”男人好脾气地笑了笑:“路边的花是不会懂的,我只想给她永远的时光。”花愣住了:“你……试着救了她多少次?”“七百一十五次。”“希望你下次能成功,她回来的那天,你可以把我摘下来,送给她。”男人温和地笑了笑:“谢谢你。”他的眼神又温柔,又难过。第三年,她遇到了一个瞎眼的男人。男人一身笔挺的西装,拄着拐杖,蹲在她身旁,似乎在细细嗅闻花的芬芳。花看着男人白皙好看的下颌,好奇地问:“你的眼睛看不见了吗?”男人勾了勾嘴角,竟有些得意:“是为了救我的妻子。”花此时,仿佛想起了自己的前世,看着眼前的可怜男人,她嘲讽地问到:“那么,你的妻子呢?”男人听出了花的不屑:“我的妻子,她很好。因为一些事,我不得不离开她。但我会回到她身边的。”花看着男人认真的表情,难过地说:“可你瞎了眼,你的妻子还有大把的选择,她不会继续跟着你的。”“呵。”仿佛花说了什么荒谬至极的话,男人发出了刺耳的冷笑:“你果然只是一株只会制造有机物的植物,不懂人类复杂哲学的爱情。我的妻子爱我,这种爱不会因为眼盲这种无关痛痒的事情消失。我也爱我的妻子,因为爱,所以了解。在与我这样的男人相处后,她不可能对其他庸俗的男人产生一点兴趣。”说罢,男人站起身,拿起拐杖走了。嘴角还勾着冷笑的弧度。花目瞪口呆看着男人慢慢走远。他似乎对这一带环境还不够熟悉,走得有些慢,却步伐沉稳,像一位优雅的老绅士。这个男人,怕是永远也不会为爱情流泪吧。花这么想着,有些羡慕。第四年,她遇到了一个哭泣的女人。女人蹲在路边,捂着眼睛,大滴大滴的眼泪打在花的身上,有点疼。这是花遇到的第一个女人,她哭得那么伤心,花有些难过。“你别哭了,开心一点呀。”女人没有回答,她似乎听不到花在说话。花没了办法,只好静静地陪着她。泪水渐渐渗入身体里,好苦涩,花抖了抖身体。最后,那个女人走了,没有和花说一句话。泪水把身下的土地变得湿润。这真是不好过的一年,夏季特别炎热,冬天异常寒冷。花经常在梦里梦到那个女人,不知道,她会不会遇到一个愿意把花插在她发间的男人,陪她走过一生。第五年,她遇到了一对恋人。头一次遇到两个人,花有些兴奋。“你看,那朵花多漂亮,喜欢吗?”男孩问女孩。“很好看。”女孩淡淡地笑了笑,笑出了一股清雅的诗意。男孩摘下了花,郑重地,小心翼翼地别在女孩的鬓边,笑着说:“是很好看。”女孩脸有些红,他们坐在草地上,依偎在一起。花再次离开了根。这次,是真的要死了啊,花忧伤地想。这时,她听到男孩问女孩:“想听歌吗?”“好啊!”女孩托着腮,看着男孩。男孩突然有些害羞,他清了清嗓子,目光温柔地唱了起来:……它想开花蹑手蹑脚栖上谁的发听了一筐一筐半真半假的情话还是决定当一枚发卡不做寂寞的鬓边花……歌声中,花渐渐死去。够了啊,已经够了。她想:下辈子,我还是愿意做个女孩。也愿意变成花,救我喜欢的男孩。PS,合格的迷妹就是,给他的篇幅一定是最长的!!他的画风一定是不一样的!!没错我男神薄喵。
滴滴内容很励志吧,但是实在欣赏不来男主的性格,原因有下:
1.把死去的徐执叫短命鬼,我不知道什么样的心情能让一个所谓年少轻狂的人说死去的人是自以为是的短命鬼,我只能说嫉妒使人面目可憎
2.一口一个老子,无论什么时候,在女主面前好像笃定他说什么就是什么,说话总是命令的口气,我该欣赏他这种少年的锐气吗?
3.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女主变成了男主的所有物了,张天遥是他兄弟吧,张天遥对女主表白他们都知道吧,我知道表白不意味着什么,但是男主要是喜欢女主敢不敢在兄弟面前大声说出来呢,不承认喜欢女主,又在兄弟背后偷偷勾搭兄弟的心上人,而且毫无心里负担,在他强吻女主的时候,在张感受到他们之间的火花而感到绝望的时候,男主始终没考虑过张的感受,居然在想他的琴手(女主)被他的吉他手为难了,我不知道他们的兄弟情体现在什么地方
看了几十章有点不喜欢男主的个性一曲琵琶倾城梦这本小说一直是我心中的白月光, 特别喜欢女主的性格和像仙女一样的生活。男主也特别好,描写得很细致唯美。一直挺喜欢丁墨大大的书 ,这本风格很特别。喜欢😍
路边一只🐱许浔笙是岑野的不可或缺,反之亦是。岑野的不羁终是等来了那个属于他的温婉良人;许浔笙的清冷也终是换来了那个属于她的烈焰骄阳。
秦楠乔很喜欢真的很好看。是一本余香长久,值得不时回看的书。无论是男主还是女主的习惯,性格都是我喜欢的。剧情也不错
柠檬凯叻真的超级好看,人物形象非常好,小野理想型男友没错了,爱了爱了,笙笙的形象也很好,结局也是甜甜的,强推!
Zero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
喜歡伱那份〃薀暖ぺ还不错还不错还不错还不错♥♥♥♥♥♥♥♥♥♥♥♥♥♥♥♥♥♥♥♥♥♥♥♥♥♥♥♥♥♥❤❤❤❤❤❤❤❤❤❤❤❤♥♥♥♥♥♥♥♥
大扬扬&小扬扬很好的小说,丁墨大大的书几乎都看过,文笔很好,让人沉迷其中。很喜欢岑野和许寻笙的爱情,我爱你,不论是一无所有的我还是站在巅峰的我,也曾迷茫过一段时间,幸好及时看透,及时明白。现实中有许寻笙这样好的姑娘吗,那么通透,那么懂事,这样的姑娘怎么不值岑野为她放弃所有?
小小小小小小小小六痞帅摇滚少年VS清新脱俗仙女,男主出身贫寒但是为音乐而生的他组了个乐队当主唱,起初男主觉得女主跟他不是一路人,毕竟女主弹得一手好琴,气质打扮都是仙女范,她不仅会弹琴还会弹键盘,谱曲,唱歌也不赖,但后来居然慢慢混成朋友,愿意陪着他们一路披荆斩棘参加比赛,他们遇到阻碍,键盘手被收买,这种时刻,女主的加入让乐队水平大大提升,她跟男主在音乐上志同道合,默契十足。后来随着男主名气越来越大,更大的舞台让两人却不得不面对分离,分别这两年他名气越来越大,但是对女主的思念也越来越深,回来找女主,男主对着别人狂傲拽酷,在女主面前他就是小狼狗小奶狗,两人之间完全走不进任何第三人,他们注定会成为圈子里最幸福闪耀的一对璧人。强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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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姝鑫丁墨是一个很好的作家,《挚野》也是一本很好的书,此生最爱之一,遇见你,亦不后悔。
我此生只为两样东西――音乐和你。·始看过那么多小说,这本映像最深,真挚浓烈的感情,很真,很感人,很向往这样的情感,现实生活中可能也会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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