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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收鬼收妖小说小说介绍
都市收鬼收妖小说_都市收鬼师

都市收鬼收妖小说

茉莉香茶

小说主角: 蒋乐 周凌峰 陈嘉敏 刘石头 唐柔 刘正义 齐飞云 周嘉良 曹雪燕 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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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4/5 2:52:17

最新章节:都市收鬼收妖小说最新章节 第42章 只要她 2024-04-05

小说简介:忘川河畔等待千年,他一饮孟婆汤,忘却往事,却不料命运的轮回才刚刚开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都市收鬼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内容摘要:H市靠海的刘厝,正值午后,海风徐徐的吹着,唯一的一条街上人烟稀少,整个刘厝好像都在昏昏欲睡,然而中间一家飘飞着无数绿头苍蝇的卤ròu店内,传来一声热络的声音:“哎呀,他七婶啊,今儿个给我割一斤猪耳朵。”“哟,金花啊,给你家老头儿吃呢?”“呸呸呸,我家老头儿都死了多少年了?我呀,是庆祝我将房子租了出去,你说说,这都五年多了,总算。”被调侃的中年妇人林金花一脸庆幸,脸上难掩的喜意,不顾此刻卤ròu店老板娘刘美容微微发怔的表情,继续道,“七婶,你也知道的,我们这一片哪家真的有鬼啊?就那些人胡乱嚼舌根,这五年来,我这小楼里不是好几人住的好好的吗?”“呵呵。”刘美容虽然被这林金花叫七婶,那也是辈分上的,其实年岁与林金花相当,也就四五十岁,不过比起林金花略微肥胖的身材来说,她倒是保养的挺不错的,一张脸上略施脂粉,用林金花的话说,就是不难看。不过她的表情现在的确有些难看。林金花的丈夫五年前病死在家中,之后她那栋楼就陆陆续续传出闹鬼,这下可好,连带着平日里喜欢串门的邻居都不敢去了,这些街坊邻居甚至百般劝着林金花搬出小楼,以免被害,林金花愣是不信哪,这五年时间还将小楼中的房间租出去收房租度日呢,也亏得骗的都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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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收鬼收妖小说书评精选
匿名书友
拿灵魂换力量,差评。人家恶魔兢兢业业的做业务,估计大结局主角一定是要反悔的,最讨厌这种借钱不还的了。如果结局主角死了,灵魂被恶魔吃掉就是神作了。
匿名书友
垃圾小说,看到145章实在受不了了,原著的剧情一点没变,该死的人都死,那要你这主角干吗?谈恋爱吗?还是全程op?
匿名书友
是很泰迪,但就是太快了,学忍术快,创造忍术也快,你都这么快了还和恶魔交换什么,哎,火影同人,就没有能看的,勉强干草吧。
匿名书友
可以看但很无聊。前三章交代金手指尴尬,跳过去以后可以看。后面没有低级文笔问题,作者以前肯定是写过龙傲天白爽文的。就是动不动有同学小混混什么冒出来挑衅主角然后被主角打趴下那种打脸小白文。一直打脸但一直没爽感,基本流畅性是有的。

金手指线线果实其实没问题,就是主角研发忍术和喝水一样简单,一学就会马上超级牛逼。身边的人全部在喊66666,没人怀疑没人觊觎,就是觉得主角牛逼就是了。

主角对所有人都是“淡淡的蔑视”“撇一撇嘴”这种态度。一直得意洋洋,但和原著人物没羁绊。

妹子们看到主角就心跳脸红,配角全部工具人。简直像是从群演里找的“通用配置”。就是不管都市文,历史文,玄幻文还是同人文都可以通用的人物配置。演妹子,朋友,反派的人演技都不带换的,只换个姓名。和现在量产偶像剧换个姓名的那种差不多。

火影同人总体质量偏低,小学生作者多的情况下,本文至少算是流畅的,差的只是作者对自己的作品的敬意和诚意。
匿名书友
未完结,看了4章,就文笔上来看,可以一读,但我对人傀儡有点接受不能,不喜欢这之后总挑战三观的行为,所以弃了。
匿名书友
干粮。
主角和自己的人傀儡都有恶魔果实的能力,这点不错。
身份是药师野乃宇收养的孤儿,有点意思。
匿名书友
看样子是双女主,主角原先一副我很成熟,一副我不会谈恋爱的模样,我呸!最后却被卯月夕颜和夕日红给攻陷了,除了让人感觉糟糕的感情线。主角有些装逼让人感觉有点硬伤,总体干粮-
匿名书友
强荐榜
匿名书友
感觉……好像在《火影之崩玉系统》里看过……剧情感觉一模一样
匿名书友
前面很不错,主角是个有潮汐巨人血脉的人类,于是一边隐藏一边提升实力,主角想办法混进警察系统,然后一步步升级。。。但是到了后面感觉作者偏离主线了,从进了特别行动局,作者让主角变成了打各种小副本,故事性变差了。
匿名书友
主角还真是作者的宠儿啊,不管行为多弱智都能心想事成。嗯,有人说毒点主要在殴打警察入黑帮,不不不,我觉得是主角身怀秘密还要与人合租,就这智商,没被玩死,真的是作者的宠爱了。
匿名书友
主角是有潮汐巨人血脉的半巨人,而这个世界对巨人是杀之而后快的。世界观是半科学半魔法,主角金手指是杀死生物可以对人类侧和巨人侧血脉加点。
优点:主角不脑残,知道大隐于朝。剧情发展也不错没什么脑残发展。金手指也很霸道,期待后续发展。
缺点:文笔略干,有点翻译体活着说明文的感觉,经常写到一半丢出整段整段的说明来解释主角的行为。文章结构奇诡,设定在前三章大量抛出,对浮躁的读者是种考验。
总之是本还可以的书,期待剧情的发展。
匿名书友
黑帮把殴打警察作为入帮证明,稍有些地位的黑帮人员杀个警察不是事,呵呵,什么玩意!政府还没倒台呢!就算这港口在混乱,最多也就同流合污,这书加入黑帮条件就是要打警察,地位高些就杀警察。真tm弱智
匿名书友
主角一堆秘密,又隔三差五搞些见不得光的事,居然选择去和陌生人合租,认为“只要不出意外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匿名书友
主角最脑残的就是主动加入警察部门还自以为得计,可是想想就知道,有异种混迹人类社会的世界,明明有相应鉴定方法,政府暴力机构收人竟然不检查一下,就算基层部门无所谓,中高层总会检查的吧,偏偏主角还一门心思往上爬,这是唯恐死得不快,脑残无药可救。
匿名书友
黑帮把殴打警察作为入帮证明,稍有些地位的黑帮人员杀个警察不是事,呵呵,什么玩意!政府还没倒台呢!就算这港口在混乱,最多也就同流合污,这书加入黑帮条件就是要打警察,地位高些就杀警察。真tm弱智
匿名书友
主角不管做什么都心想事成,弱智光环笼罩全场,实在看不下去了。
匿名书友
好奇 7米高的巨人和人类怎么结合的才能生出个半巨人
匿名书友
比较弱智。
匿名书友
提醒之前评论的几位,
黑帮和警察这里确实没处理好,但并非说这种情况不存在。
墨西哥毒枭,杀个镇长市长都和玩儿似的,警察算啥?

所以黑帮把殴打警察作为入帮证明,并非不合理。警察招人不严查,也并非不合理。

但是!!!作者没有点明这种背景,就说明作者其实根本考虑到这一节。

我这算是强行圆上了。。。

身怀秘密和别人合租这点,那是真没法儿圆了。